摘要:本文对山东省可移动文物保存现状调查活动进行系统回顾和总结,分析全省可移动文物受损情况、保护环境、保护修复力量和保护项目实施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对提高保护修复能力的相关对策进行研究与思考,针对山东实际明确未来的工作思路,提出可行的保护对策。对策的实施将有效推动山东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并为其他省份提供参考。
关键词:山东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
0 前言
山东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是文物资源大省,馆藏文物十分丰富。截止2015年底,山东全省各级各类博物馆数量已达352家。据全省珍贵文物初步调查统计显示,全省文博单位收藏可移动文物总数近200万件,三级以上珍贵文物近20万件。馆藏文物总量和珍贵文物数量均居全国前列。随着各级政府加大对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和馆藏文物保护资金的投入,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环境和保存状况有了较大改善,特别是以山东博物馆新馆建设为标杆,各地新建博物馆在文物收藏、保护修复和展览展示的环境改善及技术设备的提升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科学保护文物,发挥文物价值,推动馆藏文物“活”起来,山东省成立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文物保护修复组织机构和管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对全省可移动文物保存现状进行系统调查,进一步摸清全省可移动文物保存现状和保护项目实施情况。在基础上,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山东省文物系统研究保护对策,确定工作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进入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本文将工作中的做法和思考与同行分享,供同行借鉴。
1 调查方法与范围
1.1 目的
国家文物局曾于2002年组织开展全国馆藏文物腐蚀损害情况调查,结果表明50.66%的馆藏文物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受损情况。据初步估算山东省三分之二的可移动文物存在不同程度病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缺乏准确的数据基础。此外,随着国家对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和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经国家文物局批复的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项目逐年增多,但方案编制、项目实施等方面存在不足,缺乏统筹协调和可持续性发展规划。
组织开展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调研是为全面掌握山东省可移动文物整体现状,理清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状况,统筹安排保护修复项目计划,为建设全省文物保护修复网络体系提供参考,为编制《山东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十三五规划》提供全面、系统、详实的基础资料。
1.2 范围与方式
调研范围为全省范围内国有博物馆、文物管理所。由山东省文物局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调研的通知》,全省国有文博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填报相应表格,由市级文物主管部门汇总提交至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要求参与调研的文博单位填写六个表格。即:(1)可移动文物保存状况调查表,(2)文物库房/展厅基本情况调查表,(3)博物馆文物保护修复场地调查表,(4)博物馆文物保护修复从业人员(含临时聘用技术人员)情况表,(5)2011-2015年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专项经费情况表,(6)2016-2020年拟申报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表。依据初步分析,调研组选择代表性地市进行实地考察。
1.3 资料收集与分析
按照山东省文物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调研的通知》,省直文博单位、各市文广新局、文物局积极配合,及时上报各单位情况。据统计,此次参加调研数据填报的国有文博单位共有178个,共收到纸质表格1638份。
2 调研结果
2.1 文物总体状况
根据178个文博单位的文物数量统计,共有可移动文物941388件,保存完好的文物526955件(55.98%),存在稳定病害的文物264242件(28.07%),濒危的文物150191件(15.95%)(图1)。各类别可移动文物所占比例分别为:金属文物占32.14%;陶瓷文物占20.95%;石质文物占5.49%;纺织品文物占1.09%;纸张书画文物占17.40%;壁画文物占0.01%;漆木器文物占1.44%;其他类文物占21.48%(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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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山东省可移动文物保存状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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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山东省不同类别可移动文物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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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文物存在的病害比例可知,壁画文物、漆木器文物、纺织品文物和其他类文物存在病害比例超过50%,其中壁画文物和漆木器文物病害比例超过67%。
2.2 文物保存环境
据统计,全省共有341个文物库房,面积合计58807平方米。其中139个(41%)库房有温湿度控制,48个(14%)库房有污染物控制。各文博单位文物囊匣满足率为16.7%,柜架满足率为44%。全省共有484个展厅,面积合计324745平方米。其中101个(21%)展厅有温湿度控制,35个(9%)展厅有污染物控制,14个(3%)展厅有恒温恒湿展柜,91个(19%)展厅有温湿度监测,23个(5%)展厅有空气质量监测,12个(2%)展厅有光照紫外线监测。
2.3 文物保护修复能力
据统计,文物保护修复场地共有45处。其中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场地18处,50-200平方米的场地20处,201-700平方米的场地7处。可开展金属文物保护修复的场地有13处,可开展陶瓷文物保护修复的场地有25处,可开展石质文物保护修复的场地有3处,可开展纺织品文物保护修复的场地有1处,可开展纸张书画文物保护修复的场地有9处,可开展壁画文物保护修复的场地有1处,可开展漆木器文物保护修复的场地有1处。
仪器设备投资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场地10处,5-30万元的场地8处,30-100万元的场地9处。具有基础设备的场地3处;具有保护修复专业设备的场地17处;具有分析检测设备的场地1处。
据统计,在全部192名文物保护修复人员中,无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6人,初级职称43人,中级职称57人,高级职称34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29人,本科学历105人,其他学历58人。具有10年以内从业时间的人员有90人,具有10年以上从业时间的人员有102人。
2.4 文物保护项目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山东全省共有98个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经费合计13152万元。馆藏文物本体保护修复项目90项,预防性保护项目8项,涉及可移动文物25828件。其中已完成项目21项,正进行项目47项,未开展项目30项。
3 存在问题
可移动文物保护直接关系到全省馆藏文物安全和博物馆事业的健康发展。随着各级政府加大对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和馆藏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和保存状况有了较大改善,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保护修复任务繁重、文物保存环境不佳、保护修复能力不足、项目缺乏科学规划且实施进度缓慢等情况仍然存在,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形势十分严峻。
3.1 保护修复工作任务繁重
从本次调查情况看,受损文物占44%,受损数量超41万件,部分文物濒临彻底毁损。2015年,全省各文博单位共提交了453个“十三五”期间文物保护项目意向,预算合计67134.41万元。其中馆藏文物本体保护修复项目375项,预防性保护项目78项,涉及可移动文物98264件。加之每年考古出土等新入藏受损病害文物数量也不在少数,保护修复任务异常繁重。
3.2 预防性保护设施薄弱
恒定和洁净的保存环境对于文物保护至关重要,目前只有部分新建省级博物馆和地(市)级博物馆具备文物保存环境调控功能,大部分省内文博单位缺少必要的保存环境控制技术和设备。文物库房保管设施设备严重短缺,文物堆积裸放现象普遍存在,文物自然损毁严重;多数地市级文物收藏单位的库房采取普通空调进行温度控制,无法调控湿度,且在开放与闭馆时间内温差变化大,给文物保存带来严重负面影响;文物库房在污染物控制方面也十分欠缺,囊匣多使用传统材料,未能根据国家标准进行更新替换。展厅与库房的密闭环境不同,由于面向公众开放,其温湿度、有害气体及污染物控制更为困难。
3.3 保护修复能力欠缺
修复场所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在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室规范建设与仪器装备基本要求》(GB/T 30238-2013)中,依据面积需求将文物保护修复室分为三类:综合技术中心(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区域技术中心(不低于800平方米)、科技工作站(不低于200平方米)。对比山东省现有的45处文物保护修复场地,仅有7处满足“科技工作站”用房面积,没有一处场地符合“综合技术中心”和“区域技术中心”的基本要求。
文物保护人才严重不足。相比“十一五”末,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任务翻了一番多,但工作任务成倍增加与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市、县级文物行政管理力量薄弱的问题也很明显。文物保护专业人员也存在总量少,分布不均,相当一部分人员缺乏专业化的知识、经验和技术,修复能力和科研水平不高。
3.4 项目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随着国家文物局、各级政府加大对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和馆藏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山东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数量和补助资金也逐年增加,这对山东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同时,在项目立项、方案编制方面,存在缺少统一的科学规划、实施进度缓慢和预算资金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4 保护对策研究
山东省可移动文物数量繁多,抢救性保护修复和预防性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为科学有效地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针对山东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对策也在扎实调研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实施。
4.1 机构机制建设
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为进一步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做好馆藏及考古发掘文物保护修复工作,2015年初,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批复成立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这是山东省贯彻落实《博物馆条例》和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创新举措。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整合利用省内文物保护修复力量,统筹开展全省国有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各地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方案编制、项目资金申报、修复和预防性保护具体实施等工作由中心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监督。
为实现资源共享,国家文物局联合各方力量搭建开放合作的科技创新平台,初步建成全国文物保护修复网络体系,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山东省积极研究探索适合本省的文物保护修复网络体系建设模式,计划在“十三五”期间逐步建立以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为核心,地方重点博物馆为骨干,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可移动文物保护网络体系。从政策和资金上重点支持3-5个省级区域文物保护修复中心,10-12家文物保护修复工作站建设。
4.2 加快人才培养
探索培养全省文物保护专业人才新机制。以正在实施的文物保护修复项目为依托,以尽快提升人才素质为目标,利用“请进来”与“送出去”的双向交流机制,重点培养、引进一批文物保护方面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形成支撑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通过文物保护培训、进修等方式,提高文物保护人员业务素质,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
一是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的聘请专家来进行技术指导。二是积极派人员参加国家文物局举办的各类文物保护修复培训班。三是将文物保护修复专业技术人员送到国内专业性强的单位进行学习交流实践。四是实行文物修复实施工程分工负责制,让所有业务人员人尽其责,在分工工程项目的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不断提高自身管理和专业水平。五是加强与高校、研究力量较强的文博单位合作,提升全省文物保护修复科研创新能力。六是培养文物修复人员的专注精神,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通过有效手段营造全社会关注文物修复,为优秀文物修复师提供展示工作技能的机会,提升文物修复人员职业荣誉感。
4.3 提升硬件水平
2015年6月24日“山东省文物保护科研修复工场”建设正式启动。“山东省文物保护科研修复工场”,是继山东博物馆新馆之后,山东省又一重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是山东省委、省政府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与传承发展、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重大举措。项目集收藏、保护、修复、科普于一体。主要建设文物标本库房、考古整理基地、文物保护修复基地、公众考古科普中心四个部分,将成为山东省文物收藏、修复、展示中心和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成为济南东部新城的文化新地标。
项目完成后,将有不少于7000平方米的场地用于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将在“修复工场”建设“区域领先,国内一流”的文物科技保护实验室,设备配备向国内先进文物保护实验室看齐。省修复中心实验室的建成,将极大追赶国内先进同行,提高山东文物科技保护水平。
4.4 强化项目管理
严格资质管理。山东省文物局按照国家文物局《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对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资质实施严格审批,在场所、设备、人员等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律不再新增资质。
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山东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中明确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编制文物保护修复技术方案,争取更多专项资金扶持,组织实施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和文物保存环境改善等预防性保护项目。有机整合全省文物保护修复力量,逐步建立起集病害调查、保存环境监控、保护修复为一体的保护网络体系,实现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标本兼治”。“十三五”期间全面建设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库。
科学规划组织实施保护项目。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整体安排推进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杜绝跟风盲目申报项目等情况发生。由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对项目进度、资金使用集中监管,对修复技术、工作流程和技术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着力提高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4.5 增加经费投入
国家文物保护经费投入逐年增多,但专项经费原则上重点支持珍贵文物保护,对于一般文物、民俗文物等,经费支持力度相对较小,尚不能满足目前文物保护现状需求。因此须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等地方财政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专项经费,推动各地市应把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投入,弥补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经费缺口。
4.6 加强交流合作
加强和探索与省内外专业机构和社会机构的业务合作。针对文物保护修复中心人手少、专业实践经验和技术力量不足的现状,在深入挖掘自身潜力的同时,山东省文物局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交流合作,正式启动了首批全省重点文物保护科研课题申报和全省文物保护重点科研基地建设等工作,在项目、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争取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在山东设立工作站,借助基地科研和项目优势力量,提升山东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水平。建立文物科研协作攻关机制,积极推进与省外乃至国外专业文物修复机构进行业务合作,借用“他山之石”填补文物科研方面的空白。
5 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刘延东副总理在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当前,山东文物保护事业既处于加速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也处于保护形势严峻的“矛盾凸显期”。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是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扎实工作,积极探索提高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能力的有效途径。今后,我们要在实践中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更加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推进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