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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寻找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活动正式启动
作者:转发 | 来源:国家文物局 | 发布时间:2021-09-13


近日,国家文物局开展的第四届“寻找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活动正式启动。自2019年以来,国家文物局已连续3年委托中国文物报社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活动。活动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引导广大文物工作者爱岗敬业,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其他行业人员参与和支持文物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物安全相关工作,推动全社会关注文物安全、关心文物事业发展。
  活动拟推介:(一)文物安全守护者。坚守文物安全工作岗位,积极与各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基层文物安全管理者和执法人员。(二)打击文物犯罪前沿亮剑者。在打击文物犯罪、防范文物安全风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警务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积极参与文物安全的社会组织、志愿者。长期致力于文物安全监督管理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文物保护员、文物保护组织和志愿者、举报线索有功人员。
  活动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媒体进行采访报道,在中国文物报,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中国文物报新华号、人民号、学习强国号,文物之声微信公众号等开辟专栏,宣传推介一批长期致力于文物安全的最基层、最前沿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遴选产生第四届“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推介名单,并在2022年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期间公布获奖名单、进行集中宣传推介。
  活动办公室现向社会征集“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候选人,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均可。请在截止日期之前将候选人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表见附件)
  相关要求如下:
  1.被推荐人须为被周围群众普遍认可的文物安全守护人,并具有一定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
  2.被推荐人参与文物安全守护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
  3.被推荐人照片,包括证件照,工作、生活照。可用单反相机或专业相机、卡片机(市场上常见的数码相机),或是有效像素在500万以上的手机拍摄。照片以RAW或者JPG格式发送。
  4.材料注明被推荐人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活动后续通知。
  5.推荐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
  6.邮件请注明第四届“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
  邮箱:zmwwaqshr@163.com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何文娟 010-84078838转6137
      18152235953
  甘婷婷 010-84078838转6203
      18201371263
  张 硕 010-84078838转6130
      18611696090


附件下载:第四届“寻找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宣传推介活动申报表